关于申报2024年省属科研院所
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全体职工:
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目标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琼科〔2022〕274号)及《海南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目标考核军令状(协议)》(编号:FW20230005),2023年-2025年该专项资金将以协议方式整体拨付我所,由研究所围绕自身研究领域及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实施科研项目。为适应该专项项目的管理和运行新机制,持续提升我所科研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科研人员研究水平和能力,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经费的通知》(琼科函〔2024〕410号),2024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专项经费主要支持我所在提高工业安全生产水平、推动石化新材料创新发展、降低工业能耗及减排、加强绿色能源新技术研发、提升工业信息化水平及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等关键领域,组织实施基础性、前瞻性、公益性、支撑性的科学研究工作。具体如下:
1.工业安全生产方面研究。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规范化、应急管理与救援能力建设,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智能化安全管理体系构建等方面开展研究,提高我省工业安全生产水平。
2.石化新材料方面研究。从研发新型环保材料,如可降解材料、低能耗材料,工艺流程优化等领域申报,推动石化新材料创新发展。
3.工业节能方面研究。从碳排放管理与减排技术研发、清洁能源应用、节能技改等方向申报,降低工业能耗及减排。
4.绿色能源材料与制造工艺、可再生能源技术、新型储能技术、氢能技术等领域进行技术创新,加强绿色能源新技术研发。
5.工业互联网方面研究。从工业互联网平台与大数据应用、智能制造、工业软件与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与数据保护等作为深入点实施研究,提升工业信息化水平。
6.企业数字化方面研究。从数字化转型咨询与规划、数字化工具与平台建设等方面深入,并结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及行业标准开展研究,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7.其他工业和信息化等关键领域研究。
二、申报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申请人申请当年1月1日,男未满57周岁,女未满52周岁(退休前三年)。
2.项目申请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
3.项目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科学道德,具备开展科学研究能力,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动态及发展趋势。
4.项目申请人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院所项目研究,具备完成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其中正式受聘于研究所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
5.项目申请人当年作为院所专项项目负责人承担不超过1项,参与院所专项项目不超过2项。
6.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海南省各类科技专项项目的负责人,在项目未验收前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阶段性取消省级财政科技专项申报资格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7.项目负责人和研究所签订责任书,按照军令状考核指标分解目标,若未达成,年度考核不得为称职。
8.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参照《2024年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目标考核制)预算编制说明》编写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经费情况表2024年度预算。
三、其他事项
申请受理时间自即日起到8月31日,申报模板见附件。申请人提交纸质盖章版一式2份报送至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室邮箱。
电子邮箱:pyajie@qq.com
海南省工业研究所
2024年8月5日
主办单位:海南省工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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